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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召开2003年度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召开2003年度
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建办综[2004]5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统计局、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办字(2003)124号)精神,省建设厅、省统计局将从2003年度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经研究,定于4月16日至17日在石家庄市召开2003年度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布置2003年全省城镇发展统计监测工作;培训《河北省城镇发展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及相关计算机程序。
  二、会议时间:4月15日报到,16至17日开会。
  三、会议地点:石家庄市北方大厦(石家庄市胜利北街309号)
  乘车路线:火车站前广场乘201路;石家庄解放纪念碑乘37路,火车站乘31路,到北方大厦下车即可。
  四、参加人员:
  建设部门,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公用局主管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的局长,以及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各1人;各县级市、县建设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1人。
  统计部门,各设区市统计局主管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工作的局长、综合科科长以及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各1人;各县级市、县、区统计局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同志1人。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1人。
  请各设区市建设局、统计局负责通知所辖县级市、县、区(建设部门不需区参加)有关人员届时参加会议。
  请各市、县、区严格控制参会人数,超额人员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人及电话:
  省建设厅   张 韧   0311-7904541
  省统计局   王金锋   0311-7065469
  北方大厦总机      0311-6839896
  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和统计局负责统计本地区参会人数,并于4月13日下班前分别报省建设厅和省统计局,以便安排食宿。

                            二00四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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