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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申报国家免检产品有关事项的公告(第4号)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
申报国家免检产品有关事项的公告(第4号)
(2004年4月12日 )


为了便于我省有关企业申报免检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产品种类今年国家开展免检的产品有建筑防水卷材、糖、电池、民用计量表、机床、化肥、服装、塑料管材、家具、厨房炊具、电熨斗、内燃机、电磁炉、磁性材料及扬声器、床上用品、建筑(PVC)型材、水泵、塑料薄膜等18类产品。
  2、重新申报的产品种类 免检有效期满,应重新申报的有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皮鞋、尿素、水泥、热轧带肋钢筋等8类产品。
  3、申报免检产品的生产企业需具备的条件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产品质量长期稳定;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企业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行业(全国范围内)前列;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产品在全国省级以上(含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最近组织的监督检查中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均为合格,且两年内未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产品及生产企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并达到规定的产量及产值条件。免检有效期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必须符合有关条件,并达到规定的产量、产值及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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