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验收采取市民评议和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市城管办配合。
(二)对长效管理及专项整治绩效进行评比奖励
1、市各相关单位工作情况评比。采取群众评议的方式,对市各相关单位管理的设施养护、保洁情况进行评议,评出最佳、最差管理单位,并作为评比最配合、最不配合单位的重要依据。评比结果纳入2004年城市管理目标工作任务考核。
2、各区政府工作情况评比。由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区“三化”整治落实情况进行评比,对成绩显著的城区进行表彰。
3、具体奖励标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单位关于杭州市城市洁化绿化亮化整治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35号)规定执行。
4、各区政府和市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情况同时纳入2004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以奖代拨考核。
5、将“三化”整治中的绿化考核工作纳入全年市、区两级“最佳”道路(河道)绿化和“最差”道路(河道)绿化的评选内容,作为各区全年绿化养护考核分的重要组成部分。
6、4月底,市领导带队视察今年“三化”工作成效。
四、责任分工
(一)市城管办为整治活动总牵头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三化”整治的协调、考核、指导、服务和督查工作。
2、会同市各相关部门制订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城市家具管理情况评比。
3、为洁化整治责任单位,负责全市洁化整治的牵头、协调、督促、联络、服务等工作。
(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为绿化整治责任单位,负责全市绿化整治的牵头、协调、督促、联络、服务等工作。
(三)市城管执法局为亮化执法检查的责任单位,负责亮化工作的执法检查。市亮灯办要按照自身的职责,做好协调、督促、联络和服务工作。
(四)各区政府为整治活动月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负责本辖区内“三化”整治的组织落实工作。
(五)各杆线管理单位和公安交警、工商等部门要服从各区政府的工作安排,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评比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迎接“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到来和全国旅交会的召开。
(二)市各相关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专项整治的牵头和落实工作。市城管办要实行每周一报制,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市城管执法局要加强动态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市各相关单位予以整改。对已明确列入整治计划的,要进行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每周五报市城市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