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关于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设用地,各区建管中心应支付征地补偿费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时,征地补偿分摊的费用应计入农转非居民购买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安价、成本价和综合价中。
建安价、成本价和综合价的价格标准,由市撤村建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物价局、房管局按年度公布指导价。
8、加强现有农民出租自建房的管理。为控制农居点中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市房管局、市地税局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
杭州市农村私有房屋租赁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第98号令)。对出租房用于商业经营用途的,由市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管理意见。
9、简化多层公寓项目和城中村改造的审批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市定政策、控制规划,除涉及土地审批外,其余各项审批手续均下放由各区政府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义务。
10、各区政府可在市政府有关撤村建居、多层公寓建设、城中村改造各项政策的基本原则和框架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市撤村建居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11、由市建委牵头,就全市集体土地上的自建、联建“三违”住宅进行一次清理,提出解决方案。
由市撤村建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就第一、第二批101个撤村建居村的历史遗留个性问题,个案专题研究处理。
由市撤村建居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就城中村改造和多层公寓建设中涉及的城市世袭居民户进行专项调查了解,提出解决方案。
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杭州市列入第三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的村名单(共计43个村)
下城区
石桥镇
1、华丰村
2、石桥村
3、永丰村
4、杨家村
江干区
丁桥镇
1、丁桥村
2、后珠村
3、长睦村
4、大塘村
彭埠镇
5、云峰村
6、御道村九堡镇
7、八堡村
8、牛田村
9、格畈村笕桥镇
10、花园村
拱墅区
祥符镇
1、陆家圩村
2、花园岗村
3、方家埭村
上塘镇
4、皋亭村
5、瓜山村
西湖区
三墩镇
1、吉鸿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