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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2004)[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
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9月5日 实施日期:2007年9月5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要求提高营业税起征点问题的批复
(浙地税函[2004]178号)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提高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绍市地税政[2004]5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从2004年5月1日起,你市市区及上虞市、诸暨市、绍兴县提高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即月营业额提高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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