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建女职工之家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在工会女职工组织中开展创建女职工之家活动,是八十年代起开展的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搞活基层,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是强化女职工组织的维护职能,更好地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根本保证,是开拓创新,全面提高女职工工作整体水平的基本途径。
新时期开展女职工之家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忠为指导,以依法建立和健全工会女职工组织,全面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为基础,进一步突出和强化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基本职能,不断增强工会女职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创建女职工之家活动的目标和基本标准
创建女职工之家活动的目标是: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把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成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规范、作用明显,能为女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的女职工信赖的“娘家”。
创建女职工之家的基本标准是:
1、女职工组织健全。有女会员10人以上的企、事业和机关等单位,要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要设女职工委员。
2、建立一支热心为女职工说话办事的专兼职干部队伍。女职工在2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专职女职工干部,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须经民主协商,推选符合相应条件的女职工担任主任,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
3、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女职工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坚持定期检查和总结工作,并定期向同级工会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报告工作。女职工工作要有特色、有创新、有发展。
4、强化源头参与,切实履行维护职能。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专门委员会中,要有女职工委员会的成员或一定比例的女职工代表,通过职代会及时反映广大女职工的意愿和要求;企业研究和制定各项政策、办法时,女职工委员会要表达和维护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是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企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女职工委员会要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的全过程,要把女职工就业、工资分配、特殊利益问题和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方面的内容,纳入到合同之中,并监督履约。
5、组织和发动女职工开展建功立业达标竞赛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创新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