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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动员全市人民群众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通知

  四、努力营造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的新闻宣传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先行导向作用,创造创建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树立对创建工作的责任心,增强策划意识,根据自身不同特点组织好新闻报道工作。开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巡礼”专栏,及时总结报道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以及居民家庭开展创建活动的新经验、新成果、新风尚。设立“百姓论坛”,了解群众呼声,报道创建中的社情民意,促进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改正,共塑城市文明形象。开设专题新闻栏目,发动广大市民举报、鞭笞社会上各种不文明行为,对一些严重隐患顽症、不良社会现象、消极应付等问题予以曝光,促进整改。开展多个主题的征文活动和专题讨论,发动市民和专家广泛参与。积极配合驻深新闻单位做好对我市创建工作的宣传报道。
  (二)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市、区城管部门要在全市主要路段和醒目位置适时适度摆放制作优良、格调高雅、与环境融合的广告牌。深圳报业集团、电视台、电台要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益广告月”活动,组织市民评选创建文明城市最佳公益广告。各街道(镇)、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子屏幕等媒体,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各项条件,使创建工作进社区、入庭院,人人皆知。编写《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便民手册》,免费向市民和国内外游客发放。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认真做好“两城一都”建设和文博会筹备工作,精心组织好第二届“关爱行动”、“百万市民讲外语”、“深圳读书月”、“深圳鹏城金秋艺术节”等深受群众喜爱的文化活动,提高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市、区宣传文化部门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文艺形式,广泛发动群众开展诗词歌曲创作、文艺节目表演、演讲比赛、摄影、美术、书法大赛展览等,通过组织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充分发挥文化活动的社会教育和宣传鼓舞作用。
  五、积极做好迎接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从现在起到全国首批文明城市考核仅一年多时间,要抓紧做好申报迎检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和落实大事记制度。以4月8日召开的动员大会为起点,制作《创建工作大事记》。市、区文明办制作好全市、本区的创建工作大事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作好本部门、本单位创建工作大事记,并按月报送市文明办。认真做好向中央文明委汇报的资料准备工作。市、区文明办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所涉及的各类文件、规章、统计公报、调查数据、图片、音像等资料;保存好创建工作方案、责任书、调查问卷等资料。深圳电视台要组织专业力量,精心拍摄和制作反映创建工作的专题片,作为向中央文明委汇报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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