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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内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三、加强疫情监测与诊断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加强每日晨检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和早处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的主动搜索,及时掌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降低漏报率;要及时开展传染病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并采集相关标本,及时进行实验室检测与鉴别诊断。
  四、切实采取疫情控制措施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除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外,要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的要求,对患病学生采取暂停上学,接受隔离治疗等措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如发生暴发疫情或新病例持续不断等情况,要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疫情控制措施,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一定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停止人群密集的活动、停课等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后,应立即会同卫生监督机构,迅速赶赴现场,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进行调查与处理,提出并落实具体的疫情控制措施,对患者家庭和学校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对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实施必要的医学观察。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认真落实疫情控制措施。要依法查处在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中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对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
  五、落实免疫预防工作
  各地要按照《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抓好相关传染病的免疫预防工作。除因发生暴发疫情,需要开展应急接种以外,要从严掌握在在校学生中开展群体性疫苗普种,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学龄前儿童的免疫接种和在校学生的查漏补种,以提高相关疫苗的实际接种率和有效接种率,减少免疫空白和针对传染病暴发、流行的隐患。
  六、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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