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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04年青海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着求真务实,抓专、抓细、抓实的原则,立足当前,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结合部门和地区特点,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二、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重点
  今年整治和监管的重点品种是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
  重点环节:加大对食品源头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三、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各部门工作目标与职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认真履行省政府赋予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职责。
  1、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纳入整治和监管重点品种的抽查频率和覆盖面;抓生产集中地和产品质量不稳定的企业;重点抽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要坚决曝光,问题严重的要立即责令停止产、销,多次抽查不合格、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要协调有关部门吊销相关证照,责成退出市场,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2、协调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城市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对例行监测不合格率较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跟踪督导。
  3、抓好阶段性检查和工作效果评价。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食品源头污染的治理进行综合监督和阶段性检查,对重点品种整治效果进行评价。
  4、发挥食品检测机构的作用,组织、协调、整合现有检测资源,发挥好各类检测机构效能。
  省公安厅
  督促指导各地公安部门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案件查处,为行政执法提供支持,及时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对大案、要案要及时查处。
  省农牧厅
  通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降低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率,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和违规使用限用农药、兽药行为,保证重点品种安全质量合格率大幅提高;西宁市市场蔬菜农药残留量平均超标率下降3~5个百分点。
  1、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加强以农药为重点的投入品管理,强化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专项整治,实施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削减计划和农药临时登记清理工作。二是整治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和兽药残留超标行为,加强饲料和兽药市场准入管理,逐步建立生产和经营的可追溯制度,阻止违禁药品从人用药品领域流向养殖环节。三是整治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整顿市场经营秩序,组织开展水产养殖用药的监管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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