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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
“五一”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4]11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4年“五一”节即将到来,为认真吸取天原化工总厂“4·16”事故教训,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依据,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今年以来对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问题,制定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保“五一”安全的有效措施。要坚决纠正安全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和飘浮作风,确保节日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落实责任,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
  (一)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逐级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责任制,保证职责分明,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强化值班制度,做到信息灵通,应急处置及时。
  (二)按照“行政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市政府规定,对“五一”节期间的安全工作实行严格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各级监察、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监察职责。
  (三)对忽视预防、疏于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人员不到位等安全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处,对在节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理。
  三、突出重点,切实做好重点行业和重要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一)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旅游安全工作。加强对旅游景点、公园、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要严格按照今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提出的“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旅游、民航、铁路、交通、卫生等部门都要负起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对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的防火、防盗和防止食物中毒、旅游车船和运输工具的安全运行、各类特种容器装备的安全,要经常检查,切实排除安全隐患”的要求,对各地在“五一”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安全,并进行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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