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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部分工作程序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动防治传染性非典
型肺炎应急预案部分工作程序的紧急通知
(京药监办[2004]17号)


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各直属单位:
  近日,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向社会宣布,北京确诊1例非典患者,并有5名疑似患者。
  根据《北京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贯彻落实非典防治“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确实加强非典防控工作,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京药监办(2003)51号)规定,我局决定启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三级响应的部分工作程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非典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各单位要尽快成立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非典防治工作。对制定的应急预案应进一步完善,并认真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
  二、各单位要向全体工作人员通报情况,统一思想,提出要求,部署防治工作,并确实抓好单位内部非典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工作人员及家属的安全。
  三、各单位要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要对工作人员及关联单位的通信联系方式进行确认,要严格领导带班及单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禁值班人员空岗、误岗、脱岗,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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