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贞玉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北京
贞玉民生药业有限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批复
(京药监安[2004]109号)


北京贞玉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申请收悉,鉴于你公司已完成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王贞玉变更为刘捷。接此批复后请到我局办理许可证变更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