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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
发展银行韶关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200号)
韶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核销呆账贷款税前扣除的请示》(韶国税发[2004]42号)悉。根据《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呆账损失2笔,金额合计25,754,608.39元(详见附表)。
此复。
2004年4月27日
附件:
广东发展银行韶关分行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明细表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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