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水务局
关于二十埠河清淤清障及防洪预案的通知
(合政[2004]61号)
肥东县政府、瑶海区政府,新站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十埠河是合肥城市防洪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缺乏保护和治理,占用河床和在河道乱搭乱建、随意排污、填土和倾倒垃圾等现象比较严重,致使河床被挤占、抬高,原有河床面目全非,河道水质恶化,大大降低了河道原有的行洪能力和生态功能,给沿河两岸的居民生活构成了威胁。为此,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二十埠河防洪治理问题协调会,就二十埠河防洪治理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为切实做好二十埠河防洪工作,市水务局专题制定了二十埠河清淤清障及防洪预案,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肥东县、瑶海区、新站综合试验区应根据二十埠河的现状和市防洪预案要求制定各自的防洪应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疏导河流,防洪渡汛,确保两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合肥市人民政府
二00四年五月八日
关于二十埠河清淤清障及防洪预案
鉴于二十埠河存在的防洪隐患和水环境恶化等现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徽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编制的《二十埠河防洪规划》,本着属地管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确保防洪安全的原则,制定本清淤清障方案及防洪预案。
一、基本情况
二十埠河发源于长丰县三十头乡南部,全长27公里,流域面积136平方公里,流经瑶海区磨店乡和大兴镇、新站试验区七里塘镇和肥东县龙岗工业区、撮镇镇、龙塘镇等地,最后由龙塘镇河上口处注入南淝河。二十埠河流是合肥城市防洪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防洪应急治理方案
(一)依法拆除建在河道上的违章建筑及其他障碍物。根据现场调查统计,目前河道中心线两侧40米范围内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达41210平方米。本次治理长江东路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有违章建筑4处、障碍6处(详见附表),分别由辖区的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清除。
(二)清除河底淤积。对长江东路河道两侧各1公里段河底淤积进行清除,按河床平均淤积深度1米为标准,由所管辖区域内的县、区政府和相关单位承担清淤。各段区的具体清淤标高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