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政办[2004]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五月八日
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成效和水平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4)1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改革和完善农业综合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发(2004)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认识,明确指导思想
实施农业综合开发,对于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围绕发展城郊型农业,着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改革完善投资政策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成效。
二、突出重点,加大项目投入
(一)围绕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强中低产田治理改造。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投入,着力推进优质粮生产基地建设。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选择粮油棉增产潜力大、商品率高、产业优势明显、基础条件好、开发成效显著的部分县(区),加大资金投入,进行重点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