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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建设系统2004年度普法工作的通知

  (四)住宅与房地产类
  《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各地可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在上述重点普法内容范围内,结合本地普法工作的实际,确定具体的普法学习内容,使普法工作更具有针对性。
  三、普法工作计划安排
  (一)集中学习培训。今年全省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应集中安排在6月至9月进行。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以上时间安排认真做好今年普法培训工作,凡按规定应参加普法培训的人员全部要组织轮训,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20个学时,努力在今年第三季度前完成普法任务。
  (二)组织统一考试。
  1、拟定于2004年第三季度组织建设系统各级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进行统一考试。凡按规定的要求完成学法课时和必须学习内容的,都可参加统一考试。试题由省建设厅统一命题,考试、评卷工作由各市建设局牵头组织,规划、城建、房地产等部门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关于考试事宜将另行通知。
  2、各建设企业单位的普法考试的试题由省建设厅统一命题,由地级以上市有关建设部门按照对口管理的原则,在今年普法培训结束时一并考试。
  (三)开展好《行政许可法》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普法办的要求,今年5月份为《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月。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进行宣传,要系统、全面地组织好各级建设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学习,深入讨论,把握实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开展好这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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