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7、户口核对和清理纠错。对辖区内常住人口的户口资料和身份证信息进行全面核对,并对公民身份号码重号、错号问题进行全面纠正(纠错原则另行发文),确保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保证公民身份号码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唯一性。
  8、完善人口数据。确保全市常住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在杭大专院校自管的学生户口,由各辖区派出所负责将人口信息全部输入信息库。
  9、进一步规范全市路名和门牌号码的编制工作。由市、县(市)民政部门负责,加快完善农村地区门牌号码的编制,做到城乡门(楼)牌编制到户、规范统一,以适应换发二代证的工作需要。
  (二)集中换发证阶段(2004年7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二代证制发主要分人像信息采集、数据审核和传输、证件发放3个程序:
  1、信息采集。由派出所在户口核对的基础上,从常住人口信息系统中生成申领人制证信息(《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确认无误并签字后,进行人像信息采集。
  2、数据审核和传输。派出所将文字信息和人像信息合成后,通过公安信息网将制证信息传输到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将审核后符合制证要求的信息传输至市公安局,同时将不符合制证要求的信息及时反馈至派出所。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每日向市公安局传输一次信息,市公安局经审核后,每日将各区、县(市)公安局上报的不符合制证要求的信息反馈至区、县(市)公安机关,由区、县(市)公安机关即时将信息反馈至派出所。各派出所在收到不符合制证要求的信息后,立即重新进行信息采集、检验和递交工作。
  3、证件发放。市公安局对省公安厅制作完成的二代证按区、县(市)行政区发送到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并由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发送到派出所。派出所应对接收到的二代证通过二代证读卡机具进行质量检查和数据核对,将核对无误的证件发放到申领人手中。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全市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基本结束后,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
  五、职责分工
  (一)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二代证领导小组):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贯彻落实《居民身份证法》以及省政府、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有关换发二代证的工作规定,决定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的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换发二代证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各区、县(市)按照自身职能做好换发二代证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