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目标:经省主管和业务部门组织评价、鉴定,从国内外引进葡萄(加工、鲜食)、苹果(鲜食、加工)、梨(鲜食、加工、早中熟)、石榴(鲜食)等60个以上优新品种,为产业发展提供品种储备。建立母本园和一级采穗圃,母本园建设规模为30亩,一级采穗圃60亩。扩建温室、网室、大棚、实验室,购置仪器设备。在砀山、墉桥各建立一个繁育苗圃,每年生产脱毒苗300万株,普通苗100万株。
2、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市、县(区)、乡技术推广、成人教育和科技培训体系,按系列化、产业化的要求,调整技术推广、技术培训方式和内容,全面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的科技素质。
3、质量标准体系。依据各树种及主栽品种生物学特性、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制定生产操作技术规程,指导果农实施优质无公害果品生产。宿州市成立果品质量与安全监测中心,县设立监测站,主产乡镇设立监测室,对生产资料选用、生产、包装运输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果品达到优质无公害标准。
4、信息服务体系。规划实施区域内市及县、区分别建立水果销售信息中心,乡镇、村建立水果信息服务站,大中型批发市场建立水果销售信息网,并入全国销售信息网络,80%以上的水果协会和营销大户建立自己的网站,尽快实现网上销售。
5、销售中介服务体系。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要通过为果农提供技术承包、信息咨询等社会化服务,逐步发展成功能齐全的综合型服务实体。从农民急需的生产服务项目入手,逐步扩展乡村集体服务组织的服务内容。大力扶持、放手发展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民办服务组织,支持各类水果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培养水果销售经纪人1万名以上,发展水果专业协会和销售、科技、贮运中介组织1000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水果产业化工作的领导
1、加强政府对水果产业化规划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明确职责,制定优惠政策,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农户和中介组织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水果产业化的发展。
2、成立领导机构,建立组织保障体系。各项目实施市、县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参与的水果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要依据本规划,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规划项目实施的各项措施。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建立多元化的投资机制,大力引导、鼓励工商资本、民间资本以及外资进入水果产业。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政府要加大对水果产业化扶持的力度,努力增加水果产业化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