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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齐齐哈尔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的批复

黑龙江省建设厅关于齐齐哈尔鹤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资质的批复
(黑建房资[2004]116号)


齐齐哈尔市建设局:
  经审查,齐齐哈尔鹤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合《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施细则》中的暂定企业资质标准,准予颁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王竹青;证书编号为黑建房开暂[2004]081号;经营范围为年内承担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一个月内到省建设厅申请核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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