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4]3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本市电力需求增长较快。今年1—4月份,全市用电量同比增长约12.6%,日平均最高用电负荷同比增长约11%。经过各有关部门和发电企业的努力,预计今年夏季本市电力供应总体会好于上年,但不能松懈、大意。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个坚持、三个确保”(坚持限电不拉电,确保市民生活用电不受影响,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生产需要,确保城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的要求,有序安排好今年夏季全市的安全用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基本思路
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工作要体现“五个结合”:一是用电政策与淘汰劣势产业相结合,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与产业布局的“两高一低”劣势产业,首先实施让电、限电;二是与提高能源使用效益相结合,对耗能量大、单位能耗产出低的企业,首先实施错避峰、限让电;三是与改善上海投资环境相结合,优先确保符合产业政策的“三资”等重点企业用电;四是与改善职工生产条件相结合,对高温条件下不适合作业的行业和企业,优先实施高温休假;五是与确保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相结合,对不能停电的连续生产性企业和突然停电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业,优先确保用电。
二、主要措施
今年本市电力迎峰度夏从6月15日开始,到9月17日结束,分为三个不同时间段,即整个电力迎峰度夏期、高温期和35℃以上极端高温期。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产业政策措施
用电政策要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能源政策相协调、相配合。在安排落实今年夏季本市各项安全用电预案措施时,按照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能源政策进行聚焦,根据优先确保优势产业、力争满足均势产业、严格限制劣势产业用电的原则,做好有关工作。
(二)价格杠杆措施
配合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出台夏季季节性电价政策。主要是进一步拉大峰谷差价,促进用户移峰填谷用电;取消电石、铁合金优惠电价;试行用户避峰电价;购买部分可中断负荷进行实时调峰;对13∶00—15∶00尖峰负荷时段,采取限制最大需量的办法调控需求;动员发电企业挖掘高峰时段发电潜力,并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