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继续组织青年农民参加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同时增加汽车和摩托车修配、家电维修、电脑操作、电工等第二、三产业职业技能培训,对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的,除发给“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证书”外,经技能鉴定合格的,同时发给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市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市劳动保障局协助落实。
(五)全面组织实施“智力扶贫工程”。一是在上年度人均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贫困户中有计划地组织有就业意向的农民进行全免费就业技能培训。二是从2004年起,每年由市属农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各从增城、从化两市招收200名农村特困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子女免费入学。三是鼓励本市各类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农村子女入学并逐步给予公费生待遇。由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农业局根据各自职能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协助落实。
三、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管理
(一)加强街、镇就业服务平台和管理机构的建设。各区(县级市)要按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完善街、镇一级就业服务机构的建设,有条件的中心村也可以建立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站,并逐步向村(居)委延伸,完善本市就业服务管理网络体系。依托此网络,推行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劳动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盲目和无序流动。由各区(县级市)负责,市劳动保障局协助落实。
(二)建立城乡统筹就业登记制度。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的街、镇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减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等各项就业服务。用人单位招用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或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自主创业实现转移就业的,应到当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动态台账,按季统计上报相关资料报表,完善城乡统筹就业统计制度。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
(三)加快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在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基础上,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信息网络,覆盖市、区、镇三级服务点,形成业务同时处理、实时数据传递、统计分析的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个人电子档案和数据库,实现转移就业登记电脑化,用人单位用工备案申报网络化。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