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5.督促检查布展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6.组织承办联席会议。
  7.承办规划展览馆布展其他工作。
  筹展办公室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布展工作专家组,从技术、艺术上审查把关。各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相关部门应确定1名联络员固定参加布展工作联席会,并具体负责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布展任务。
  (二)进度安排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规划展览馆于2005年10月向社会开放展出。在完成前期准备的基础上,布展进度安排如下:
  2004年3月~5月,完成《布展纲要》和《布展大纲》,召开布展工作动员大会,完成招标文书拟定,确定招标公司代理招标。
  2004年5~7月,完成装修、布展、模型制作和信息港工程招标,完成装修和布展深化设计。同时,装修公司和主模型制作公司进场施工,与土建改造交叉作业。
  2004年7~10月,所有展示项目内容全部确定并陆续进场制作、施工,与土建改造工程交叉作业。
  2004年12月,完成土建改造和消防、空调、水、电、通讯安装等工程。
  2005年7月完成全部展览内容展品的制作,并陆续安装到位;完成展馆工作人员培训。
  2005年8月完成展馆整体调试,达到试运行要求。
  各责任单位须按任务分工细化进度安排,将每月进度情况报筹展办。筹展办应做好统一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三)责任分工
  布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较广。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市级各相关部门都要积极参与布展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布展工作责任分解如下(详见《重庆市规划展览馆布展工作责任分解表》)
  1.序厅、总体篇、主模型、规划信息港、公示厅、多功能展厅(含贵宾接待室、会议室、长江会议厅),区县篇的序厅及市域卫星影像电子模型,由市规划局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统计局、市广电局协助。
  2.三峡厅由市移民局负责,市规划局协助。
  3.历史文化风貌厅由市文化局负责,市规划局协助。
  4.专项篇由市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负责,市规划局协助。
  5.区县篇由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自主设计、制作、布展,经费自筹。
  6.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展区内的装修和布展招标工作自行负责。其他装修和布展招标工作由市规划局、市城投公司负责。
  7.土建改造、安装与装饰、布展之间的协调由市城投公司负责。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