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周慕冰就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重庆日报》发表署名文章;
2.6月13日,由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督局、市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主办,渝中区政府协办,在人民广场开展安全咨询活动,市政府领导出席并致辞,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委、市交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商委、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农机局、市安全监督局、市总工会、市药品食品监管局、重庆煤监局、重庆海事局、重铁分局、民航重庆安监办等部门和单位接受市民的安全咨询,以增强市民的安全意识、自救防范知识。
3.市委组织部与市安委会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综合安全知识讲座。
4.根据我市的特点,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整个宣传活动中,市委宣传部和市广电局负责协调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等媒体进行系列报道,特别要对安全生产月主题咨询日以及各项重点活动进行及时报道,要注意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活动主题,大造声势,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影响。
(二)区县(自治县、市)和市级部门活动安排
1.由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牵头组织,参照市级活动方案,紧密结合各地、各行业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活动:
6月1日,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领导要采取专题讲话、报告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要求;
6月13日,各区县(自治县、市)要根据全国和市的统一安排,选择本地区繁华大街、广场等公众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各部门要在干部职工、社区居民、农民、学生中开展有特色、有针对性的宣传咨询活动。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市)在各乡镇街道、车站和码头等设立安全宣传站(点);相关部门组织安全宣传流动车、船巡回宣传,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各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集中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向深入;
3.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整改活动。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加强领导,组织专项督查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的形式,重点围绕今年全市11个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内容,督促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努力控制和减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力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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