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审核,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石家庄市信息化
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冀办字(2003)73号),组建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挂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牌子)。石家庄市信息产业局(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主管全市信息产业、信息化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划入的职责
(一)原石家庄市电子工业行业协会筹备组的全部职责。
(二)原石家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全部职责。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信息产业、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市信息产业、信息化发展战略和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按照市政府分工,负责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二)研究拟定全市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化推进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按照市政府分工,依法对电子信息产品市场和计算机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管,进行服务质量监督;指导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与管理。
(四)根据产业政策与技术发展趋势,引导与扶植全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结构、产品结构调整。
(五)负责信息产业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的实施,推进全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和软件业的科研开发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协调通信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实施监管,维护公平竞争,保障普遍服务、保障国家和用户利益。
(七)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的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和推进;组织协调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建立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市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