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定位编码对应的定额征收纳税人变动后需办理纳税人注销手续的,须经上报、核实和审批的工作程序由各县(市、区)局进行操作。纳税人注销后“定税系统”自动将其分户征管资料档案转作历史资料档案予以保存,以便查询。历史资料档案保存年限根据“定税系统”的设备数据储存量设定,最少不得少于三年,达到年限后进行清理并备份。
(十三)“定税系统”操作权限分为最高操作权限、“定税办”一般操作权限和税务局所(管理科)一般操作权限三类。最高操作权限由“定税办”设置,并由县(市、区)局指定专人负责最高权限的操作。最高操作权限的设置包括:定额单位、定额标准、行业毛利率、定额调整要素项目、定额调整系数的设置和特殊户人工核定、纳税人清除、纳税人注销的操作。一般操作权限由“定税办”和税务所(管理科)根据“定税系统”不同的窗口功能,按照相应岗位操作人员进行设置。
(十四)实行定额征收的新开业纳税人,按照先在主体征管软件进行开业登记处理,同时以税收定额为“0”进行税种登记,然后转入“定税系统”进行定额生成,再将税收定额转入主体征管软件的程序进行。
四、工作步骤
“定税系统”的顺利启用取决各级税务机关在推广启用工作期间的严密组织、合理安排、明确步骤、把握期限。参照“定税系统”试运行情况来看各地推广应用启用工作大致可分为制订规划、信息数据清理与采集、定额生成、查询、监控与管理4个步骤,需105天的时间,工作步骤和期限要求如下:
(一)组建班子,配足人员,统一认识,制订规划。时间安排20天(试点单位5月15日前完成)。
1、组建班子,配足人员。市(州)局主管领导亲自抓,征管科、信息中心和所得税科具体抓;各县(市、区)局组建领导小组,成立“定税办”,业务量小的单位“定税办”人员配备不少于8人,“定税办”可内设数据管理组、信息采集组、监控管理组。
2、统一认识。根据外省市(地区)推广应用电脑评税定税的实践情况来看,推广启用工作的最大阻力来自内部,因此,针对领导干部和税务干部而言提高认识,统一认识,全局动员,克服畏难情绪,统筹部署,避免出现工作中的混乱局面和无效劳动,变被动为主动是前期工作的首要任务。
3、制订规划。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一律按省局培训教材和大会培训讲话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定位编码规划和行业分类规划。定位编码规划的目的是要求有效地防止漏征漏管,因此应涵盖城区(城镇)、集镇和乡村,但可分步实施,先对城区(城镇)进行规划,同时对前16位码进行配码。行业分类规划的目的是要求在公平税负的基础上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税负平衡,通过规范操作有效地遏制定税上的“人情税”、“关系税”、“一刀切”,拉开定额差距,抓住大户。市(州)局要承担起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在研讨、协调、平衡、审批规划过程中要把握住质量的规范和量的平衡。各县(市、区)局在规划的制订过程中要把握住结合实际,从简避繁,数据准确,稳定一批,拉开差距,抓住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