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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渔业产业化发展规划(2003―2007年)

  (二)发展目标。
  到规划期末,建立8个省级地方名优水产品出口基地,以河蟹生产及出口为龙头的创汇渔业走在全国的前列;培育6个省级水产龙头企业,其中4个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水产品加工率由1%提高到5%;带动农(渔)户由15万户增加到25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由936元增加到1250元。
  (三)分年度目标任务
  2003年,渔业产值150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60%。建立明光市和宿松县等2个河蟹名优水产品出口基地,水产品加工率由1%提高到2%;培育明光永言水产公司为水产龙头企业,建立池州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农(渔)户达到17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996元。
  2004年,渔业产值162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62%。建立宣城、淮南名优水产品示范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3%;培育当涂水产协会为水产龙头企业,建立芜湖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农(渔)户增加到19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056元。
  2005年,渔业产值175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64%。建立六安和合肥等2个名优水产品生产、加工出口基地,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4%;培育黄湖水产公司为水产龙头企业,建立巢湖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农(渔)户增加到21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116元。
  2006年,渔业产值187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67%。建立巢湖和芜湖等2个名优水产品示范生产基地。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4.5%;培育焦岗湖水产公司为水产龙头企业,建立宣城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农(渔)户增加到23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176元。
  2007年,渔业产值200亿元,其中名特优新水产品产值占70%。建立池州和蚌埠等2个名优水产品出口基地,水产品加工率提高到5%;在巢湖市和宣城市共培育2个水产龙头企业,建立安庆市水产品批发市场,带动农(渔)户增加到25万户,来自主导产业收入达到1250元。
  三、主要内容
  (一)抓好“三大建设”,完善“三个机制”,推广“十项养殖技术”
  抓好“三大建设”:一是龙头企业建设。以省级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内引外联、重组、兼并、收购、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培育6个水产龙头企业,其中一个5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二是优势水产品基地建设。继续建好三类基地,即无公害绿色食品示范生产基地、出口水产品优势养殖基地和科技、苗种及技术推广基地。三是以水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的产业化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三个机制”:一是完善产业化利益连接机制。以“公司加农(渔)户、契约加服务”为主要经营模式,实施一个龙头企业,通过订单覆盖一批基地农(渔)户,推广一套良种良法、联合一批运销(中介)组织。二是完善水产品质量检测机制。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建设和完善市级水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在出口水产品优势养殖基地和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配备水产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仪器,监控水产品质量。三是完善龙头企业加工(出口)与基地生产配套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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