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建设
银行阳江市分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
(粤国税函[2004]272号)
阳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申请审批2003年度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的请示》(阳国税发[2004]50号)悉。根据《
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号)规定,经审核,同意中国建设银行阳江市分行在2003年度税前扣除阳东县城市信用社贷款呆账损失750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