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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下发推进郊区信息化专项工程--“燎原”行动计划的通知

  (1)推进35个民俗专业村实现上网;
  (2)推进2000多家“农家乐”实现上网;
  (3)实现十个区县的旅游信息在网上发布。
  5.鼓励并扶持郊区各类组织和个体根据各自特点开展电子商务
  鼓励并扶持农村合作组织、协会、基地和个人根据各自拥有的优势和特点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包括农产品销售在内的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产品销售、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
  (1)推动农村合作组织、协会、基地和个人根据各自拥有的优势和特点建设应用平台和系统;
  (2)实现郊区特色产品网站与首都电子商城对接;
  (3)开展40个郊区电子商务试点。
  (三)加快郊区教育信息网络的建设和应用
  1.完成郊区300所中小学校园网的建设。
  2.开展针对教师培训和学生授课的远程教育,建立一批市区示范学校和郊区普通学校的培训关系。
  3.充分发挥乡镇、村学校作为教育培训中心的辐射作用,每年每个校园网络为农民做一件实事。
  4.结合“三教统筹”方式开展对郊区居民和农民的培训。
  5.组织高校教师和学生,建立志愿者小分队送信息化知识和技术下乡。
  (四)推动郊区企业信息化建设
  1.推动乡镇企业、涉农企业信息化管理
  引导企业建立局域网,应用OA系统、财务管理等系统,2005年,50%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企业信息化初级阶段,2007年50%规模以上企业达到企业信息化中级水平。
  2.推动乡镇企业、涉农企业开展电子商务
  在产品销售和材料采购方面,每个郊区县推动2个企业试点开展电子商务。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郊区信息化推进协调小组。组长由副市长担任,成员包括市农委、市科委、市教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信息办。办公室设在市信息办。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政府引导,吸引企业、个人资金积极投入郊区信息化建设。
  (三)利用现有鼓励政策,提高企业参与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投资郊区信息化项目,由企业投资的项目,可认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享受相应的鼓励政策,并采用贷款贴息等政策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四)发挥首都科技优势,建立郊区信息化专家辅导队伍。组织专家在区县信息化建设规划、技术方案等方面进行咨询和辅导,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
  (五)加强培训,提高郊区各类组织和个人的信息系统应用能力。结合“百万家庭上网”工程,利用远程教育系统、校园网、成教和职教等多种渠道,加强郊区公务员培训,加强对郊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协会、基地等组织的信息系统应用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强对郊区居民、农民个体的应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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