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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实施。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石家庄市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简称“治超”),有效保护路产路权,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交通事故,根治公路“三乱”,推进涉路执法部门反腐败工作,理顺和规范货运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深化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统一行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管理与疏导结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方针,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双超”)、“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着力解决收费罚款放行、收费罚款不开票等公路三乱问题,依法保护并鼓励正常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目标
  通过治理,到2005年2月底,全市范围内“双超”、“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规行驶的货运车辆不超过全部行驶货运车辆的1%,消除因“双超”引起的阻断交通现象和重大交通事故;根治收费罚款放行、收费罚款不开票等公路三乱问题;到2006年12月底,全市范围内,根本改变超限超载——收费罚款恶性循环的局面,货运市场秩序基本理顺,生产部门与运输部门、管理部门与运输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得到合理调整。
  三、治理步骤
  整个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集中治理阶段(铁铲行动)。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领导,巩固我市治超(零点行动)的成果。一是从2004年6月1日至6月20日,主要进行宣传和准备,同时启动车辆恢复吨位工作。各县(市)、区交通部门要利用这一段时间,完成检测站点选址、报批以及称重设备、卸货场地等设施的配备工作。二是从2004年6月20日至2005年2月28日,集中进行整治。从6月20日9时起,全市各级公安(警备)、交通等部门对在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车辆同时开展集中治理。各有关部门同时展开源头治理和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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