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
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4]0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对外开放工作协调推动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服务月活动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00四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开展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服务月活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决定》(津党发(2004)7号,以下简称《决定》),拟于今年6月初至7月上旬,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加快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月活动。整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把握整体推进、协调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新跨越的工作总要求,树立亲商、安商、富商和以企业为本的理念,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统一行动,从实际出发,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为企业发展办实事,妥善解决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掀起改善投资环境的热潮。
二、重点任务
重点围绕增强服务意识、宣传贯彻落实《决定》、集中解决企业难点问题和加快建立企业投诉解决机制这四个方面工作开展系列活动。
(一)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各部门、各区县要把增强服务意识作为改善投资环境的重点工作来抓,广泛开展讨论交流、树典型、找差距、自查自纠等活动。要深入进行一次改善投资环境的再教育,使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人人代表天津形象、人人影响投资环境”的意识,从自身做起,从本部门做起,转变机关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主动走访和上门服务,为企业和投资者解忧。
(二)深入宣传贯彻《决定》。通过向全市重点企业发放对外开放文件汇编、召开专题政策说明会等多种形式,宣传《决定》和实施细则。各部门、各区县要通过新闻媒体等渠道,采取访谈、专栏、网络互动交流等形式,对各项实施细则进行讲解,并接受询问和监督。
(三)集中解决企业投诉。集中梳理排查企业重点投诉和历史积案,明确相关责任部门集中解决。各部门、各区县要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采取开通综合热线服务以及集中实行接待日制度等形式,受理企业投诉。还要通过走访调研和现场办公,广泛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
(四)建立完善投诉协调解决体系。完善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中心功能,建立市内资企业投诉中心,制定外商、外地投资企业投诉协调处理办法,指导各部门、各区县工作。各部门、各区县也要相应设立企业投诉纠纷受理解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