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
系统200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粤建管函[2004]233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管政法字[2004]35号)的工作部署,现将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5月21日召开的全省建设系统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主线,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全省建设系统从业人员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搞好施工安全管理。
二、活动主题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三、活动时间
从2004年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四、活动要求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针对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员工,特别是一线操作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自觉性。
五、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区要根据省建设厅的部署,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形式以企业自查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省建设厅督查相结合;检查内容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事故多发部位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塔吊拆装等方面为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坚决责令整改,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要按规定严肃查处,防止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