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绩考核工作实行分级考核。省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21个地级以上市党政领导和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各地级以上市对所辖的县(市、区)党政领导和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并将考核工作情况和结果上报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绩考核对象及内容
㈠实绩考核对象及范围。
全省各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分管科技工作的副职(任职不到半年的领导和副省级的领导不参加考核)。
⒈实地考核的地级以上市。
今年由省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实地考核的地级以上市有: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汕尾市、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河源市、梅州市。
⒉书面考核的地级以上市。
今年由省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书面考核的地级以上市有:珠海市、东莞市、江门市、阳江市、茂名市、湛江市、云浮市、肇庆市、清远市、韶关市。
㈡实绩考核内容。
⒈个人实绩考核内容。
包括:科技意识、科技工作思路与决策、选用干部、科技工作组织协调、科技体制改革和民营科技工作、科技示范工作、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知识学习、培养吸引使用人才、政府科技投入。(指标体系及应用见附件1第一部分)
⒉班子实绩考核内容。
包括:科技工作领导与管理、科技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技投入、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研成果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指标体系及应用见附件1第二部分)
⒊实绩考核的重点内容。
今年实绩考核重点内容是地区经济社会与科技协调发展、人才战略的实施、政府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竞争力等情况。
四、实绩考核的形式与方法
实绩考核运用书面考核与实地考核两种形式,采用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评分与综合评价相结合等方法进行考核。定性指标的考核以2003年情况为主,定量指标的考核包括2002年和2003年两年的情况。
五、实绩考核材料的上报内容与要求
㈠实绩考核材料的上报内容。
实绩考核材料的上报内容有综合材料、个人材料和考核指标表三种材料。
⒈综合材料。
综合材料是党政领导班子两年中推动科技进步实绩情况,主要根据领导班子考核指标(附件1的第二部分)并针对考核的重点写出自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