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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2-2003年度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
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02-2003年度广东省
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粤组通[2004]47号)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
  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推动党政第一把手抓好第一生产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按照《关于实行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的意见》(粤组通[1999]76号)精神,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今年继续组织对2002~2003年度全省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进行考核。现将《2002~2003年度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二00四年六月一日

  附件:

2002~2003年度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

推动科技进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㈠实绩考核工作的指导思想。
  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深入实施科教兴粤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开展党政领导推动科技进步实绩的考核,推动党政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加快科技强省建设步伐。
  ㈡实绩考核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分级考核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与分工
  ㈠组织领导。
  实绩考核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进行。省成立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长刘玉浦和副省长宋海任组长,省委组织部领导与省科技厅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省科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领导担任。省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个考核工作组实施考核工作,由省科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各地级以上市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参照省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且应有财政、科技、教育、经济、统计等部门参加。
  ㈡组织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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