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与衢州市
2004年山海协作工作的意见
(杭政办函[2004]15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山海协作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促进区域和城乡的协调发展,根据5月14日杭州、衢州两市政府山海协作工程座谈会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2004年两市山海协作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提出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山海协作工程的意见,坚持“政府推动、部门协调、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围绕“扩大、深化、创新”,以项目合作为中心,以产业梯度转移和要素合理配置为主线,加强组织引导,拓展工作领域,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区域经济合作格局,努力促进两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实现两市共同繁荣。
二、目标任务
两市全年完成协作项目15个以上,其中各对口协作区、县(市)完成协作项目2-3个,其它区、县(市)完成协作项目1-2个以上,协作项目重点为投资(工业)类项目。上年签约项目的履约率要达到90%、资金当年计划到位率达到90%、项目开工率达到85%、项目投产率达到80%。
三、主要活动
(一)4月份前,两市合(协)作办互访,共同商讨2004年山海协作主要工作及计划安排;
(二)5月份,衢州市分管领导访问杭州市,就2004年山海协作工作与劳务、教育、卫生、旅游等方面协作工作进行探讨、洽谈;
(三)5月份,衢州市协作办提供重点协作项目,由杭州市经合办通过多种形式向企业、投资业主推介,并组织企业、投资业主到衢州市进行投资环境考察和项目对接;
(四)6月份,两市合(协)作办联合就杭州市在衢州市的投资项目进行回访、督查、调研,并对在衢州市的优秀企业进行宣传、推广;
(五)8—10月份,由衢州市领导带队到杭州市举行一次经贸考察、项目推介活动,并就衢州市参加西博会的有关事宜进行商洽;
(六)9月份,杭州市党政代表团赴衢州市进行考察和项目对接活动;
(七)10月份,两市合(协)作办组织两市企业、投资业主进行具体项目的考察、洽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