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要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认真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高能耗低产出项目;完善产业政策,扶优扶强,促进优胜劣汰。
3、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技术进步相结合。要推动资源节约科技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组织实施资源节约重大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先进高效的节能、节水设备和器具,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节约的整体技术水平。
4、开展资源节约活动要与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相结合。要优化电力生产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以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强化负荷管理,大力节约用电,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自然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做到节流和开源并重;加快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加大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力度,推进城市节约用水;采取有效措施节约土地资源,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三、采取综合措施,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一)加强规划指导,完善法规标准。市经委、城管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我市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专项规划,制订节能、节水实施方案和能耗水耗定额、支出标准。要抓紧制订地方性资源节约法规,认真执行节能、节水设计规范,完善节能、节水、节地配套办法。扩大节能节水产品认证范围,建立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
(二)研究制订财政、税收、价格等激励政策。市经委、城管办要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政策措施,设立节能技改及奖励资金,鼓励开展资源节约技术改造,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节能、节水设备(产品),鼓励开发、利用自然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要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促进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和资源综合利用。各级财政要支持资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并将节能、节水设备(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对采用节能节水的技术、产品,节能节水成绩显著的项目给予奖励。
(三)加快资源节约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大节能技术开发、示范和改造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市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国内外各类能耗、水耗的先进技术和管理信息,并通过发布目录、组织现场会、技术交流等方式,加快资源节约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重点推广洁净煤,节约和替代石油,高效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动机及拖动系统调速和建设节能技术;推广空调节电技术、绿色照明和高耗能行业能量系统优化技术;推广废水资源化和“零”排放技术、中水回用技术;推广“三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推行用水定额管理,规范用水标准。培育和发展节能节水技术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节能节水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