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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2004年全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八)加强对县(市)的指导。召开会议、下发文件传达贯彻金保工程建设要求和全省金保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县(市)按照全省统一的金保工程建设规划和本市的实施方案,进行系统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库,积极建设金保工程。加强网络建设,把全市的市域网联接到街道、社区、乡镇,做到市、县、乡镇联动。
  (九)完成金保工程建设试点任务。试点城市要按照国家和省关于金保工程建设的各项要求,认真做好系统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二、实行目标完成月通报制度
  为及时掌握各地金保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全年工作目标的完成,从2004年7月起,建立全省金保工程建设情况月报制度,并按月对各市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市于每月5日前(节假日向后顺延),填写截止上月末的《金保工程建设情况月报表》(见附件),报送省厅信息中心。表样可在“江苏劳动保障网”(www.js.lss.gov.cn)“金保工程”专栏下载。报送方式:传真(025-83276086),电子邮件(xxzx@js.lss.gov.cn)。
  三、实行年度考核评比
  年度考核采取自查与省组织检查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各市要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安排好全年的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将主要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并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年末,省厅将组织检查验收,对各市劳动保障信息化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通过适当形式给予奖励。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金保工程建设情况月报表


  编制单位:                      制表日期:
  一、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1.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名称
  2.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人员编制(人)
  3.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实有人数(人)
  二、立项情况
  1.可研报告编制完成日期
  2.可研报告审批完成日期
  2.项目覆盖地域范围
  3.项目覆盖业务范围
  三、资金落实情况
  1.项目申报资金(万元)
  2.项目批复资金(万元)
  3.本年度投资计划(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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