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
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医[2004]43号 2004年6月14日)
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医疗单位、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
卫生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附:
1、《省卫生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
卫生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略)
江苏省卫生厅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卫生部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
卫生部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特制定全省整治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省卫生厅成立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领导担任组长,厅办公室、医政、法监、中医、纪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计划安排和检查指导。医政处负责日常工作。
2.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本地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组织力量,制定方案,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依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