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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做好2004年度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湘人函[2004]79号)


各市、州人事局、房地产管理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0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就有关考务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2004年10月16日至17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务工作计划附后。
  二、报名条件及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房地产经纪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人发[2001]1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采取滚动管理模式,报考人员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成绩采取滚动与非滚动管理模式,报考4个科目的人员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与去年相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30日,省直及中央在长单位的报考人员于7月14日至16日到省建设厅二楼217室报名(联系电话:0731-2241418),省人事厅将会同省建设厅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的具体报名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自行确定。
  报名程序如下:1、报考人员申请并填写《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2),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3张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照片及已填涂的“报名信息卡”,并由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2、各市、州报考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市、州房地产主管部门汇总后,于8月6日前送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电话:0731-2211541),由省建设厅房地产业处汇总后送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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