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福州市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04]100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科技局制订的《福州市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六月十七日
福州市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福州市市属科研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深化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优化配置科技资源,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建立起与我市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科技体制。开发类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公益类科研机构实行精减,转换机制。建立一支资源优化配置、人员岗位合理、职能面向市场、运行精干高效的科研开发队伍,形成面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
二、组织实施
(一)成立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练知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吴华瑞(市政府副市长)
黄序和(市政府副市长)
吴依殿(市政府副市长)
朱华(市政府副市长)
汤森金(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
张水健(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祥关(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黄琪生(市科技局局长)
俞云金(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
陈学光(市委编办主任)
何名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福海(市经委主任)
黄忠勇(市改革开放办主任)
卫国(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
陈汉民(市房管局纪委书记)
梁文仪(市轻纺行业办主任)
罗若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党委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