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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全民动员建设首都一流园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的意见

  (2)在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园林局直属各单位中评选主题活动单位组织奖;
  (3)在全市范围内评选爱绿、植绿、护绿“好市民”;
  (4)评选公布主题征文及摄影获奖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刘宝军(市园林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
     孙平(首都文明办助理巡视员、宣传教育处处长)
     强键(市园林局助理巡视员、办公室主任)
     刘英(市园林局助理巡视员)
  成员:
     李建国(首都文明办宣传教育处助理调研员)
     李炜民(市园林局局长助理、风景名胜处处长)
     韩英俊(市园林局宣传处处长)
     李淑珍(市园林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室副主任)
     廉国钊(市园林局城市绿化处处长)
     王鹏训(市园林局公园处处长)
     杨志华(市园林局检查执法处处长)
     冯喆(市园林局团委副书记)
  下设活动办公室,由首都文明办宣传教育处、市园林局办公室、宣传处、城市绿化处、公园处、检查执法处、风景名胜处、团委等处室组成,活动常设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宣传处(联系人:刘功斌、王钟英,联系电话:68354182、68314411-374,e-mail:xcc@bjbpl.gov.cn)。
  六、几点要求
  (一)全市园林系统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绿化美化环境整治、文明礼仪教育和规范化服务教育和纠正不文明行为等各项工作,为广大游客创造良好“三优”环境。各项工作要有具体安排,具体措施,力求取得明显实效。
  (二)全市公园行业要结合公园实际,积极策划、组织和实施广大市民、游人广泛参与的、喜闻乐见的围绕主题的系列活动。结合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积极营造气氛,创造条件,努力在年内实现公园文明行业创建目标。
  (三)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市园林局直属各单位可将春季、“五一”黄金周、申奥成功三周年、建国55周年“四个时间段”作为整个活动的高潮阶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并将活动方案和信息及时报送首都文明办宣传教育处、市园林局宣传处。

  二00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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