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园林局关于开展全民动员建设首都一流园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的意见

  7.纠正一个不文明行为。在主题宣传活动中,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把宣传教育与培养文明行为结合起来,组织市民、游人广泛开展纠正不文明行为实践活动,按照“游客文明守则”要求,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涂乱画、攀折花草树木等不文明行为,共同为创造公园绿地优美环境做出努力。
  (四)“三个渠道”。
  1.热线电话。北京市园林局热线电话和有条件开通热线电话的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园单位,征求市民对园林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反映问题,收集市民中间爱绿、植绿、护绿新人新事。
  2.网站。首都文明热线、北京市园林局网站和已建设网站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公园单位。在网站开辟“共建一流园林城市,争做爱绿、植绿、护绿好市民”专题栏,及时刊登发布活动进展情况,广泛征求市民对园林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收集市民中间爱绿、植绿、护绿新人新事。
  3.新闻媒体。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在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对宣传活动进行重点跟踪报道,各单位也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图文并茂的报道。
  四、时间安排
  1.3月至4月上旬,主题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1)制定并下发主题宣传活动详细方案,召开活动部署会;
  (2)协调各有关单位部门;
  (3)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报送活动方案等;
  (4)印制下发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宣传材料。
  2.4月中旬,主题活动启动。包括春季绿化植树日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1)设立全市主题活动主会场;
  (2)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设立本区县主会场;
  (3)市属公园作为分会场参加当天活动。
  3.4月下旬至9月份,活动组织实施阶段。
  (1)园林系统广泛开展绿化美化环境整治;
  (2)园林系统各单位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实践活动;
  (3)在《北京晚报》开展主题有奖征文;
  (4)在《北京晨报》开展主题有奖摄影比赛;
  (5)各单位组织实施开展市民、游人参与的活动,如:绿地树木认养活动,纠正不文明行为活动等;
  (6)各区县、系统文明办(宣传部)、园林部门选树“好市民”典型。
  4.10月份,总结评比阶段。
  (1)评选主题活动,市民、游人参与热情高,活动效果好,“最佳活动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