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改革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干部管理权限的前提下,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局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合格,可继续任原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试用职务。同时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院级领导定期轮岗制度,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单位其行政领导职务,每届任期为5年,到期进行任职交流。
24、积极稳妥地开展市属医院产权制度改革。要根据市属医院经营状况进行适时改制。鼓励经营效益好的医院并购其它医院组建医疗集团或转为营利性医院,并在3年过渡期内不减少原有经常性财政拨款。对资源配置不合理、经营管理不好、服务效率低下、自给率低的,以及在按工作量补贴经费不变的情况下无法生存的医院,可以由各级公立医院并购组建医疗集团,也可以公开拍卖转为民营医院或撤销、关闭。
转制的市属医院,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清产核资,严格资产评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用投标挂牌拍卖等形式公开整体出让。出让过程中,要注重投资者的信誉与资质,不以简单的出价高低为选择标准,注重医疗机构的无形资产。
25、坚持不懈地开展精神文明和行风建设。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继续开展以评选“三优一诚信”为载体的“三讲一树”活动,弘扬救死扶伤精神,创建文明行业。要围绕解决病人群众关心的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继续实施病人选医院选医生、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医药费用日清单、大额病例处方评议监督办法、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制度,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以及降低医院药品收入管理等办法,确保市属医院单病种医药费用继续低于省级医院水平。要加大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等问题,要继续实施卫生部和卫生厅及我局制定的举报收受红包、回扣有奖办法,积极运用扣除卫生经费、暂停职称晋升、执业资格活动等手段处理严重违纪的医务人员,实现有效遏制收受药品回扣、收取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等不正之风。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纠风长效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机制,促进医务卫生人员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增强为病人群众服务观念。要加强卫生服务诚信建设,把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真正落实到每个医疗环节。进一步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以病人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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