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保障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全面推进劳动就业体系的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金保工程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指导意见》(劳社信息函[2004]05号),现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金保工程总体规划,就我省劳动就业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通过了由省发改委和省电子政务办公室共同组织的专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将 “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纳入我省金保工程一期建设项目,并规范地称为“劳动就业信息系统”,该系统包括劳动力市场管理、就业管理、失业管理、就业培训、劳务输出、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职业技能鉴定等内容。
二、结合我省实际,将失业保险管理纳入社会保险应用系统,以便于实行五项保险费合并征缴;将失业管理纳入劳动就业应用系统。两大系统以同一数据平台为基础,实现各前台业务的协同操作与管理。
三、按照部里集中统一的建设要求,建设中要对人、财、物综合利用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各级劳动就业(含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险要共建统一的数据中心,实现数据的集中统一管理。已单独建设的劳动就业(含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要在今明两年内集中到数据中心。
四、在市级数据中心建立集中式劳动就业资源数据库,对全市(含区县)的劳动就业信息进行集中管理。目前区县独立建库的,要在2005年底前按照统一标准将数据集中到市级数据中心。
五、我省统一组织劳动就业应用系统的本地化开发工作,各市不再自行开发。各地新建系统或对现有系统升级时,要使用省里统一组织开发的应用软件系统。已经使用其它应用软件系统的,要尽快升级到统一应用软件系统上来,以实现全省联网和数据共享。
六、各市要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监测(月报、季报、工资指导价位)工作,要充分利用数据中心集中存储的各类信息,对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监测和分析,为宏观决策提供支持,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监测信息,引导各级劳动力市场健康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