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系统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建发[2004]84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公用事业总公司),房管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陕西省建设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陕西省建设系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建设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于培养造就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目标,加快推进城镇建设,增强综合功能,提升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多办实事、多做贡献。
二、政策措施
1、科学规划。各地要遵循本级人民政府文化发展纲要,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加快实施未成年人专用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要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用地和规模。在组织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要把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和政府文化发展纲要配置未成年人活动场所作为重要审查内容,确保规划到位。
2、精心设计。各地要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长远大局出发,在组织城市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以及学校、幼儿园、公园、广场、场馆、雕塑等标志物和住宅小区设计过程中,紧密结合实际,充分借鉴经验,把体现现代科技、人文、艺术知识与弘扬祖国历史文化、民族情感、时代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研究,逐一规划、设计,严格审批、实施。对一些重大方案,要向社会公布,吸取有益意见。要锐意创新,提高设计水平,多出精品力作。要加大对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名居保护和宣传力度,传承文明,教育后人。要不断塑造城市个性和特色,提升城市品味和魅力,为未成年人的智力开发、思维启迪、知识增长提供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