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4年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建市[2004]277号)
各市建设局、房管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2004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2004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安排
2、各地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月报表(略)
二00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04年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
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关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建设行业实际,现就2004年全省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的要求,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查处当前严重扰乱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降低工程质量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要内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建立健全市场运行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实现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协调和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重点、范围和目标
(一)整顿规范工作的重点。一是综合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依法查处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问题;依法查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和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以及无证、越级承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业务(包括挂靠、卖图签等问题)。依法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问题;依法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偷工减料等问题。三是解决地区封锁、行业垄断、部门分割造成建筑市场不统一的问题。四是重点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行为和销售行为。五是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二)整顿规范的范围。投资总额20万元以上、在建(包括在施和未竣工备案)的各类房屋建筑(含装饰装修)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单位。
(三)整顿规范的目标。通过治理整顿,完成省政府确定的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年度工作目标;对重大责任事故、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得到清查,有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受到严惩;虚假招标、非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以及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规范合同契约关系,基本解决"阴阳合同"和商品房价格欺诈等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得到初步建立;违法设置建筑市场障碍的地区封锁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彻底杜绝偷工减料的“豆腐渣”工程,确保房地产开发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依法行政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