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关于加强
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质[2004]282号)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近日,建设部印发了《
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建办质[2004]35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一、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工程质量检查,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组织专项检查。
二、检查重点是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
省建设厅组织全省工程质量抽查时,也将对各地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进行抽查。
三、各市要将检查情况于7月15日前报省建设厅质安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