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做好今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水电厂要利用可贵的水力资源,妥善处理好防洪与发电的关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加强与水利部门、电力调度部门的衔接和协商,科学合理地控制好汛限水位,优化用水调度,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利用水力资源多发电。
  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期,各级供电企业和调度机构,要注重发挥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和工业企业自备机组发电能力,增加电力供应。
  (二)积极寻求外援,弥补省内电力电量缺口。华中电网公司和省电力公司要根据电网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利用区域电网科学配置电力资源的优势,多渠道寻求省外电力电量支援,特别是在全省供电紧张时段,想方设法多买电、多供电,努力缓解省网供需矛盾。
  (三)坚持有保有限原则,强化需求侧管理。各地经(贸)委要按照省经委下达的湖北电网及各供区分月用电计划和限电计划,根据本地区经济运行和社会、生活用电需求与供电部门协商,制定可操作的保电方案、超计划限电方案和事故拉闸方案。将错峰限电目标落实到用户、线路、设备和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权责明晰、反应快捷的限电工作机制和体系,科学合理地配置电力电量,使有限的电力资源充分发挥效益。要确保居民生活、农业抗旱排涝,党政机关、部队、金融、通信、医院、学校等重点部位和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用电,力保重点企业、利税大户的用电需求。
  各级供电企业要按照已确定的错峰限电方案,遵循“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程序合理调度。在电网出现时段性电力短缺时,要组织部分大用户、高耗电企业在用电高峰时段错峰、避峰;在电网电力电量供应缺口较大时,要利用现有负荷控制手段限电,如有缺口再实行用电企业轮休、轮停和“开四停三”等措施解决;在实施上述限电措施后,电网仍出现严重电力电量短缺和连锁停机等故障,不能确保电网安全和供需平衡的情况下,才能启动事故拉限方案。
  要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调整和优化用电结构,限制一般性高耗能产品用电,立即停止向“地条钢”等“五小”企业供电。同时,在电力供应紧张时段,对欠电费大户也要限制供电。
  (四)加强宣传,大力倡导节约用电。各地要进一步推进冶金、有色、石化、建材等高耗电行业节能降耗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通过经济、法律、技术、行政等手段,严格控制能耗水平超限额和污染严重的企业用电,直至停止供电。
  在供电紧张时段,提倡用电单位和居民在气温30℃以下时不开空调。确需使用空调的,应将控制温度调至不低于26℃,努力降低空调用电负荷。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