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关于
做好今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4]9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今年以来,我省电力供应形势比较紧张,进入夏季用电高峰时节后,供电紧张状况将会进一步加剧。为了积极应对这种紧张局面,顺利度过今夏缺电难关,省经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发、供电企业,研究提出的《关于做好今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七月一日
关于做好今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今夏全省电力状况预测
(一)电力需求形势。根据今年1-5月份全省经济发展状况和用电需求走势,参照去年夏季全省用电水平,预计今年6-9月,在限制部分高耗能企业用电后,全省用电需求仍将达210亿千瓦时。其中6月份48亿千瓦时,日均1.6亿千瓦时;7月份56.42亿千瓦时,日均1.82亿千瓦时;8月份56.73亿千瓦时,日均1.83亿千瓦时;9月份48.9亿千瓦时,日均1.63亿千瓦时。预计今年夏季全省主网最高用电负荷和最大用电量将出现在7月下旬到8月上旬之间,分别达到1150万千瓦和2.5亿千瓦时,其中降温负荷350万千瓦。
(二)电力供应形势。全省水电可供量,按正常来水测算,6-9月可发电75亿千瓦时,其中6月份20.72亿千瓦时,7月份19.72亿千瓦时,8月份16.91亿千瓦时,9月份17.65亿千瓦时。
要维持供需平衡,扣除水电可供量,火电应发电量应不低于135亿千瓦时,需耗原煤750万吨。目前,我省电煤日均到货不足5万吨。其中,6月和9月日均分别缺煤0.37万吨和0.73万吨,日均少发电650和1100万千瓦时,电力负荷缺口将在100万千瓦左右;7月和8月日均分别缺煤1.51万吨和2.07万吨,日均少发电量3000和4000万千瓦时,电力负荷缺口200万千瓦左右,尖峰时段缺300万千瓦。
二、明确目标,落实措施,做好今年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按照“保电不限电,限电不拉闸,确保高温季节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正常用电需求,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稳定运行”的总体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做好今年全省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一)全力组煤,科学蓄水,努力增加电力供给量。各火力发电厂要按照省下达的夏季分月发电量计划和预计耗煤量,千方百计组织电煤资源和运力,努力增加电煤库存,正确处理发电的社会责任与企业经济效益的关系,确保完成发电量计划目标。省经委要及时掌握各厂电煤发运、到货和耗用动态,加强对电煤资源和运力的协调工作,努力为企业组煤创造条件。同时,要按“超发增加计划,欠发扣减计划”原则进行跟踪考核,鼓励发电企业在全省供电紧张时段多组煤、多发电、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