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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蓝翔路等地名命名的批复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蓝翔路等地名命名的批复
(济政字[2004]43号)
天桥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命名蓝翔路、蓝翔中路两条道路的请示》(济天政[2004]1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将位于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辖区,北起二环北路,南止黄岗路的道路命名为蓝翔路。
二、
同意将位于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起无影山北路,西止二环西路的道路命名为蓝翔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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