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执业药师(中药师)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8元,计60元;
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8元,计60元;
9、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8元,计60元;
10、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1)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0元,计62元;
(2)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标准,笔试10元、外经贸外语口试4元,计66元。
11、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2元,计64元;
1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0元,计62元;
1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0元,计62元;
14、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2元,计64元;
15、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次报名考试费52元,考务费12元,计64元;
16、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1)初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次50元;
(2)中级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次70元。
17、保险中介人资格考试费:
(1)保险代理人考试费每人每次60元;
(2)保险经纪人考试费每人每次90元;
(3)保险公估人考试费每人每次90元。
18、今后凡国家确定的新增专业资格报名考试收费项目,按各类专业人员资格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指组织报名、考场租赁、聘用监考等费用)每人每科52元,另加规定考务费(考务费指向国家考试机构上交的命题、题库建设维修、试卷印制和运送以及巡考、阅卷等费用)收取,并报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备案。
二、编办系统
(一)事业单位登记费,初始登记(备案)费每件300元;变更登记费每件150元;
(二)事业单位登记费主要用于制作证书、印制表格、配备资料、撤销登记公告和年度注册年检费用;
(三)国家规定贫困县的中小学、社会福利单位免收登记费;
(四)登记公告费按实际支出由申请登记的事业单位负担。
三、收费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